学院塑胶运动场管理规定
塑胶运动场是学校重要的教学基础设施,是学校开展体育教育、训练竞赛的专业技术场所,其投资大、标准高、要求严。为加强对我校塑胶运动场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塑胶运动场使用范围:
体育教育,运动会赛前训练,系部主办的运运会、足球比赛,校级大型群体活动及校际足球赛等。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各单位在开展体育活动(比赛)一周前,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申请报告,报告中要注明活动(比赛)内容、时间及参加人员等。经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证件在物业的管理下入内。
三、具体要求:
塑胶运动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经批准进入运动场后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入内。
(二)严禁用利器在塑胶上割划,禁止挖、抓、拨塑胶粒、石英砂、人造坪。塑胶跑道边缘不得任意掀动。
(三)严禁将石块、污泥、脏物带进运动场,不准向场内泼洒脏水、油脂等有机物。
(四)严禁在运动场内吸烟、喝饮料、吃口香糖等食物。
(五)自觉爱护场内体育设施,正确使用场内体育器材,不攀爬球门,不做危险动作。
(六)严林翻越围栏,严禁夜晚在场内进行任何活动。
(七)严禁在跑道上行驶车辆,堆压重物和进行铅球、铁饼、标枪等训练。
(八)严禁在塑胶跑道上使用化学物品。
(九)课间上厕所按规定路线出入。
(十)雨雪天停止使用场地。
四、处罚措施: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者,轻者批评教育,停止其活动(比赛);造成草坪(塑胶)损坏的,除责令修复外(或按价赔偿)根据损坏情况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进行处分。因翻越围栏等造成自身伤害的,后果自负。
二OO六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