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师德”的10种行为
1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4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 体罚学生的;
6 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 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9 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10 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出自《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