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人:刘群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次数:3264


一、报名网站和网址

报名网站:全国征兵网。

报名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二、征集条件:

年龄条件: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

体格条件: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

基本条件:

 ①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②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③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④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政治条件:应符合2014年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三、相关程序

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考核、体检复查、

预定新兵、批准入伍、役前训练。

四、优待政策

(一)入伍保障

1.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保留学籍:服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部队发展

1.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3周岁

2.保送军校: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年龄不超过25周岁,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3.直接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选改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在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三)退役安置

1.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2.定向考录: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由我省征集入伍、服役5年(含)以上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政法干警、专武干部和公安机关特警岗位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士兵。

3.复学升学: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经本人申请,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特殊类型招生等除外);退役后复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相应学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扶持就业:对于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机构申请培训,免费接受创业培训,并可依托当地创业孵化机构进行创业孵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教育部将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5.复工复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义务兵役两年期满遇出现役的,其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两年协议义务。

(四)政治经济待遇

1.依法优先优待: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现役军人享受以下优惠待遇:①优先购买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民航航班票; 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③在参观游览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免收门票; ④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服现役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⑤在赈灾、扶贫救济时,同等条件下对其家属优先照顾; ⑥为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

2.差旅补助费:学校给在外实习或暑假返校参加应征入伍体检复检的学生每人发放体检差旅补助费500元。

3.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按每人不少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本科按每人不少于12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4.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本市、县(市、区)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发放。

应征地选择学院的学生,享受芜湖市镜湖区的征兵优抚政策。义务兵家庭享受两年优待金,发放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标准100%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17年镜湖区优待金标准为20335.2元)。

5.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两年义务兵共发津贴费252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6.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7.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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